單身三年九個月(到9/2日)
我覺得任何真的真的真的走不下去的感情
不管是誰說分手,一定都要分開。
即使會有痛到快活不下去,感情中的一切
我也完全痛苦活得不像一個人,至少整整一年半才開始變好,又過了七個月才比較好些。
但現在的我,覺得戀愛可有可無,順奇自然。1+1不用大於2,也不用等於2。只要彼此都很能一樣做自己,0.8也是可以
談戀愛就是要互相認識,其實要一直認識人是很蠻累的事
尊重、包容、體諒真的很重要,強勢、咄咄逼人,我真的無法。
個人空間、彼此心的安定很重要
現在或許覺得有道理喜歡(一個人)不難,愛很難。
即使沒有要結婚,但彼此一直都只跟一個人戀愛,專情是一件很浪漫的事。
我會喜歡有喜歡的人,愛我比較多,覺得那是一件很感動的事。
喜歡喜歡的人是比我很積極的,真的不那麼想當積極的人
現在對於感情就是不是對的人,完全不必。會是彼此對的人,就順其自然、隨緣。
只是覺得分手三年九個月快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