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宣判我自己有罪。
不是因為別人指控。
我知道我哪一句話是刻意冷的。
我知道我哪一個沉默其實帶著報復。
我知道我明明可以再溫柔一點。
我從來不是無辜。
我只是理直氣壯。
我說那是保護自己。
我說那是成長。
我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。
可說到底,
我其實只是自私。
我聽見心裡那句「妳可以不要這樣」,
卻硬是走了那一步。
因為我累。
因為我怕。
因為我不想再當那個總是讓步的人。
於是我選擇狠。
選擇讓自己看起來不在乎世俗。
但每一次審視之後,
我都在心裡重播。
一遍。
兩遍。
三遍。
直到畫面變成證據。
我把那些瞬間整理成檔案。
標題叫
「妳其實沒有那麼好。」
罪名一:明知會傷人,還是說出口。
罪名二:明知事情點,還是選擇冷處理。
罪名三:把冷漠包裝成成熟。
我不求原諒。
因為我最無法原諒的人,是我自己。
別人可以說一句「沒關係」。
我卻不行。
我會記得。
記得自己那一瞬間的殘忍。
記得那種明明有選擇,卻選擇不溫柔的自己。
我不是壞人。
但我也不乾淨。
我不是惡。
但我確實在某些時刻,選擇了不善良。
而最殘酷的地方在於,
我清醒。
清醒到無法假裝。
清醒到知道每一次自我辯護都站不住腳。
清醒到明白自己其實只是想贏,
想保住自尊,
想讓自己不再受傷。
於是我把審判延長。
不給自己緩刑。
不給自己赦免。
因為我怕。
我怕一旦原諒自己,
就會真的變成那個冷血的人。
可事實是⋯
我早就已經在懲罰自己。
真正的壞人,不會在深夜反覆對質。
真正冷血的人,不會寫下這些字。
而我之所以這麼狠,
只是因為我不願意承認。
寧可殺掉自己的溫柔,
也不要再被傷一次。
如果這是一場審判,
那我承認所有罪名。
CP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