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oul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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別低頭、皇冠👑會掉!
寫作業找@𝒮ℱ.里决🍊
主播號:@𝓨𝓸星ຼ空໌້ᮨ×聘
跟我走、別回頭!
兄弟:@星海♎️老頑童
團寵小妹😬:@𝓨𝓸风扇 ♡ 孙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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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海♎️老頑童: 我可不會低頭🌝
✨ 歡迎加入《樂在其中》! ✨
🌌 星海為幕,時光為筆,
我們因聲音相遇,也因陪伴留下。
這裡沒有複雜的劇本,
有的是一群能聊天、能搞事、能一起笑的人 😂
🌟 大哥|@𝓨𝓸星ຼ空໌້ᮨ×聘
🌊 二哥、@星海♎️老頑童
💫 小妹|@𝓨𝓸风扇 ♡ 孙孙
三兄妹在這裡,等新的夥伴一起加入。
🎙️ 喜歡唱歌?來。
🎧 喜歡聊天?來。
🤣 喜歡熱鬧、搞笑、認識新朋友?更要來。
不管你是主播、主持、廳管,
還是單純想找一個舒服的地方待著——
只要同頻,《樂在其中》就有你的位置。
✨ 同頻相遇・聲聲相印・專屬頻道 ✨
歡迎加入《樂在其中》
下一段精彩,等你一起寫。🌌
@樂在其中。繁星相伴/招聘



應該老早就要超過了,一直斷沒招~
@𝓨𝓸风扇 ♡ 孙孙
謝謝妳成為我的小妹~
這段時間也是辛苦啦~
之前天天圍著大哥二哥的小妹也是幸福了!
要一直一直幸福下去唷~
愛哭包小妹😬
老話一句,哥在😬




《兩個小孩,一個孫子》
昨天帶承承去夢時代玩。
其實也沒有做什麼很偉大的事,就是陪小孩走走、看看、玩玩,偶爾哄一下,偶爾追一下,再偶爾被他的小脾氣弄得哭笑不得。
但小孩的電量很神奇。
他好像只要看到新東西,就可以重新開機。
大人就不一樣了。
大人的電量是會真的歸零的。
所以回家的路上,我已經有點累了。
我騎著白色機車,媽媽坐在後面,承承坐在我跟媽媽中間。
他小小一個人,被我們夾在中間,原本還睜著眼睛看路,後來不知道什麼時候,頭一低,就睡著了。
睡得很安穩。
那種小孩才有的睡法。
外面車聲很吵,風也一直吹,機車一震一震地往前走,他卻像什麼都聽不見。
我低頭看了他一眼,覺得好笑。
玩了一天,終於沒電了。
我妹騎著另一台白色機車,在旁邊跟著我們。
我們離家其實不遠了。
大概也就十分鐘的路。
偏偏那時候,雨下來了。
一開始只是幾滴。
打在安全帽上,啪、啪、啪。
我還想說,應該撐一下就到了吧。
結果雨越下越明顯。
我們兩台車只好停到旁邊。
不是因為路真的不能騎。
是因為承承睡著了。
他睡得那麼熟,誰也不想吵醒他。
妹妹停好車,第一件事不是顧自己,而是把雨衣拿出來,披到媽媽身上。
媽媽也沒有多想,接過雨衣後,第一個動作就是把雨衣往承承身上蓋。
承承還是睡著。
小小的身體被雨衣護住,整個人安安穩穩的。
雨滴打在路面上,旁邊車子經過,濕掉的柏油反著車燈的光。
我坐在前面,手扶著車。
媽媽在後面護著承承。
妹妹在旁邊看著我們。
三個大人就這樣站在雨裡。
不對。
照我媽的說法,應該是——
兩個小孩,一個孫子。
我跟我媽說:
「我今天三歲。」
媽媽大概也懶得反駁。
畢竟在她眼裡,我跟妹妹不管幾歲,好像永遠都還是小孩。
只是這一次,兩個小孩都長大了。
一個在前面騎車。
一個在旁邊遞雨衣。
而真正的小小孩,坐在中間,睡得最安穩。
十分鐘的路而已。
最後變成三個人全濕。
只有承承沒淋濕。
我看著他被雨衣蓋住的樣子,突然覺得很好笑。
也覺得很暖。
有些愛好像就是這樣。
不會特別說出口。
不會有人站在雨裡說:「我很愛你。」
可是雨一下來,所有人的手都知道該往哪裡伸。
妹妹把雨衣給媽媽。
媽媽把雨衣蓋住承承。
我停在前面,不敢亂動,怕吵醒中間那個睡著的小孩。
然後我們三個就這樣,把他護在中間。
承承大概什麼都不知道。
他只是睡了一覺。
醒來以後,可能還會鬧,可能還會要人抱,可能完全不記得昨天晚上有三個人為了不吵醒他,在雨裡停了十分鐘。
可是沒關係。
小孩本來就不用記得那麼多。
他只要安心長大就好。
至於大人呢?
大人負責淋濕。
負責撐傘。
負責披雨衣。
負責在回家後一邊喊累,一邊又覺得——
算了。
他睡得那麼安穩,也值得。
後來我想到昨天的畫面,還是覺得很好笑。
明明只是回家路上的一場雨,卻像一場小小的護送任務。
任務目標:承承不能醒。
任務結果:成功。
代價:三個大人全濕。
唯一受保護對象:睡得像小皇帝一樣的承承。
那天晚上,我終於明白一件事。
所謂家人,有時候不是什麼很大的事情。
而是下雨的時候,大家第一個想到的不是自己濕了沒有。
而是——
中間那個睡著的小孩,有沒有被雨淋到。
雨還在下。
承承還在睡。
我們也還在路邊等著。
兩個小孩,一個孫子。
一場雨。
還有一段以後想起來,會忍不住笑出來的回憶。 #二次元集合#







《九月二日》
我是早上起來感覺喪喪的、
然後,突然的想起九月二日的。
那天其實沒有什麼特別。
早上的光很普通,櫃檯前的人排著隊,號碼機一張一張吐著紙,媽媽站在我旁邊,跟我說著很日常的話。
我一邊聽,一邊低頭看見日期。
九月二日。
心裡忽然安靜了一下。
不是因為忘了。
是因為我以為自己早就不會被這個日子撞到了。
我笑了一下,像是隨口提起天氣那樣,跟媽媽說:「欸,今天九月二號。」
可是那句話說出口的瞬間,我知道,有些東西又回來了。
不是人回來。
是記憶回來。
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,我們在一起。
那時候我們都還很年輕。
年輕到以為只要很愛一個人,就能一直走下去;年輕到以為「未來」兩個字,只要兩個人一起說出口,就會真的變成路。
她小我八歲,跟我弟同年。
金牛座,屬豬。
我後來才明白,原來從一開始,我在那段關係裡站的位置,就不只是戀人。
我疼她。
很疼很疼。
疼到像是怕她跌倒,怕她吃苦,怕她受委屈,怕她不懂這個世界有多現實。
有一次我去算命,算命的人看了看,說了一句話:
「妳把她當女兒疼。」
我當場淚崩。
不是因為那個人說得多神。
而是那句話像一把鑰匙,把我這些年壓在心裡、說不出口的委屈,全都打開了。
原來我不是沒有脾氣。
不是不會痛。
不是不知道自己被辜負。
我只是太疼她了。
疼到她犯錯,我會先替她想理由。
疼到她讓我失望,我還會想著是不是她還小、是不是她一時糊塗、是不是再給一次機會,她就會懂得珍惜。
她曾經背叛過我。
不是一次。
遊戲裡和男生曖昧,用小號留言,寫那些一看就知道不對勁的話。
朋友截圖傳給我的時候,我看著螢幕,整個人反而很安靜。
太痛的時候,人不一定會馬上哭。
有時候只是腦袋空掉,像手機突然沒了訊號。
我早就不是第一次抓到了。
可是最後,我還是原諒了她。
現在想起來,也會笑自己。
可那時候的我不是笨,也不是沒有尊嚴。
我只是太想保住那段感情。
七年多。
不是一句「算了」就能丟掉的東西。
那裡面有太多日子。
有第一次合照,有一年快樂,有五二〇,有朋友聚會,有旅行,有一起躲在被窩裡的晚上,有貓,有教室,有自拍,有笑得很笨的照片。
有一張舊截圖,上面寫著:
小小孩愛小孩。
Since 2014.09.02。
下面還有一句:
覺得幸福。
我看了很久。
那不是假的。
至少在那個時候,我們是真的幸福過。
照片裡的我們很青澀。
站在粉色的門前,靠得很近,臉上還有那種不懂結局的笑。
二〇一五年,我發文說一年快樂,喊她我的老婆。
那時候的我一定沒有想過,原來「老婆」兩個字,有一天會變成回憶裡最安靜的稱呼。
後來我翻到更多照片。
我們一起出去玩。
一起吃飯。
跟朋友坐在同一張桌子旁邊。
在房間裡裹著棉被,把貓擠在旁邊。
她靠過來,我也靠過去。
照片光線不好,角度亂七八糟,有些甚至糊得不行。
可是那時候沒人在乎。
因為那時候,我們真的活在一起。
不是只有談戀愛。
是一起過日子。
後來我們還一起拍了婚紗。
那大概是我最不想否認的一件事。
我們沒有真的登記。
沒有把名字寫進法律文件裡。
也沒有走到大家以為的最後。
可是我們拍過婚紗。
所以我後來想,就當這輩子她嫁過我了吧。
不是為了替她開脫。
也不是為了替自己圓夢。
只是我想給那七年一個體面的放法。
她曾經是我放進未來裡的人。
而我,也曾經很認真地想把她帶回家。
二〇二一年七夕,我們在回她家的路上出了車禍。
那天下雨。
在那之前,我們有一點小爭執。
她說想買車。
她剛出社會,後來當了社工,工作需要跑來跑去,她覺得有車會方便很多。
可我覺得還不是時候。
她才剛開始工作,收入不穩,生活也還沒真的站穩。
買車不是只有買車而已。
後面還有貸款、保險、保養、油錢、停車費,還有一堆現實會追上來的東西。
我不是不支持她。
我只是習慣先替她把風險想完。
也許我那時候說話不好聽。
也許我只是太像我自己了。
總是想照顧人。
總是想把壞事擋在前面。
總是覺得,只要我多想一點、多扛一點,事情就不會那麼難。
可是那天,壞事沒有被我擋住。
車禍發生之後,有一段記憶是空的。
我不記得自己怎麼摔的。
不記得那一瞬間發生什麼。
那些片段像被剪掉的影片,怎麼倒帶都找不回來。
我只知道後來身體受傷。
痛是真的。
空白也是真的。
那段時間,我不只是身體痛。
工作上也開始出問題。
職場霸凌像慢慢淹上來的水,不是一瞬間把人吞掉,而是一點一點讓你發現,自己每天醒來,都不太想面對明天。
很長一段時間裡,我覺得自己像是被生活推著往前走。
身體還沒好。
心也沒有好。
可是日子不會等你。
而我那時候,還想把那段感情維持住。
現在想起來,真的有點傻。
人都快散了,還想把誰抱住。
年底的時候,我本來還準備去找她。
我們以前跨年通常一起過。
那已經變成一種習慣。
好像一年再怎麼糟,只要最後那天是一起過的,就還不算太壞。
我住的地方到她那裡不算近。
尤其那時候的我,身體和心都不是完整的。
可是我還是想去。
我想著,至少這一年最後一天,我們一起過。
至少不要讓這一年爛到最後,都沒有一點像樣的收尾。
結果前一天,她傳來一大片文字。
很長。
很完整。
也很冷靜。
她說工作壓力很大。
說自己沒有辦法同時兼顧我的心情。
她寫了很多理由。
最後的意思只有一個:
她要分手。
我看著那篇小作文,突然覺得很荒謬。
我都準備往她那邊去了。
她卻已經在心裡替我們寫好結局。
那一刻最痛的,不只是分手。
是我發現,原來我最需要被接住的時候,她接不住我。
甚至,她選擇不要接了。
後來我們就真的散了。
七年多,散起來卻也只是一瞬間的事。
像一棟住了很久的房子。
牆上還有生活過的痕跡,桌上還有沒收完的杯子,衣櫃裡還有忘記拿走的氣味。
可是門被關上了。
你不能再住了。
很多年後,我才慢慢明白,我失去的不是只有一個人。
我失去的是一整個生活版本。
那個版本裡,有我們。
有紀念日。
有朋友。
有貓。
有跨年。
有一起走過的路。
有我曾經以為會一直存在的家。
所以最難忘的,其實不是婚紗照。
婚紗照太正式,正式到像一場被安排好的夢。
真正讓人心裡發酸的,是那些很普通的照片。
在景點前面自拍。
在餐桌邊比耶。
在教室裡偷偷拍照。
在棉被裡一起裝可愛。
在某個毫無意義的下午,拿起手機拍下對方。
那些照片沒有儀式感。
可是它們最像生活。
而生活,才最會留疤。
因為它不是一場大哭就能結束的東西。
它是一堆很小很小的日常,慢慢堆成一個人心裡的家。
後來,我再看到那些照片,心裡不是只有恨。
也不是只有捨不得。
我只是突然明白——
原來我曾經真的有過一個家。
雖然後來散了。
雖然門關上了。
雖然我們誰也沒有再住回去。
但那個家,曾經存在過。
所以多年後,九月二日還是會讓我停一下。
不是想回去。
也不是還愛得要死要活。
只是九月二日這種日子,像舊家的門牌。
你明明早就搬走了,路過時還是會看一眼。
FB 很煩,還會跳提醒。
它不管你今天有沒有準備好。
不管你是不是正在郵局。
不管你旁邊是不是站著媽媽。
它只會很殘忍地把以前的你推到眼前。
那個以前的我,在貼文裡喊她老婆,祝她快樂,說希望未來可以一起努力,一起走下去。
現在看起來,真傻。
可是我不想罵她。
那個我只是很認真。
很相信。
很用力地愛過一個人。
媽媽聽我講完,像是嘆氣,又像是心疼。
我笑著說:「或許換做別人,也走不出來吧。」
其實我知道,我已經走出來了。
只是有些路,走出來不代表不記得。
我記得九月二日。
記得第一年的快樂。
記得五二〇。
記得那些照片裡青澀的臉。
記得貓。
記得婚紗。
記得那些截圖。
記得算命的人說,我把她當女兒疼。
記得七夕那場雨。
記得車禍後空白的片段。
記得身體痛。
記得職場裡那些讓人喘不過氣的日子。
也記得年底那篇小作文。
我更記得,曾經有一個我,準備騎很遠的路去找她,一起跨年。
那個我很傻。
也很疼。
所以今天突然喪喪的時候,我沒有罵自己。
我只是低頭看著日期,心裡想:
啊,原來又到這一天了。
然後我站在郵局裡。
旁邊是媽媽。
前面是人群。
手裡是現實生活要處理的事。
我已經不在那一年了。
只是剛好,路過以前的自己。
而我想對那個以前的自己說:
妳辛苦了。
妳真的很努力愛過。
也真的很努力活下來了。
那就夠了。
九月二日還是九月二日。
它曾經是開始。
後來變成回憶。
現在,它只是提醒我——
我曾經那麼真心地愛過一個人。
也終於,慢慢把自己帶回來了。
#決戰心碎之巔# #她和她的故事#決戰心碎之巔#貓好人好#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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