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你要允許自己不要那麼有用,
要有一種被愛得理直氣壯的感覺。」
我們到底累積了多深的不配得感,
才會覺得自己必須不斷充實、不斷付出、不斷證明,
才有資格好好活在這個世界上?
所謂「被愛得理直氣壯」,
不是把別人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,
而是不再把每一份好意都記成一筆必須償還的帳。
你不必一直有用,才能被留在一段關係裡;
你不必永遠表現得很好,才值得被好好對待。
有些「應該」早已住進我們心裡太久,
久到我們常常忘記,自己本來就已經足夠。
願我們都能慢慢放下那個必須不停證明的自己。
不一定要永遠有用,但可以理直氣壯地存在,
也理直氣壯地被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