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載APP
PC開播
聯系客服
文長…. 致—— 那位曾經陪我爬山涉水 一起奇奇怪怪、可可愛愛的朋友。 今天在整理相簿時 看到我們去爬山、溯溪、一起闖鬼屋的照片 鼻子突然有點酸 這是祢離開的第二年了。 那時我們爬山都是四人 G哥、妳閨蜜、妳和我 妳走之後,我們三個也再沒有一起約過 少了一個人,就不像以前那樣了 妳曾說,在所有人不相信妳、甚至讓妳開始懷疑自己時,我是唯一仍然站在妳身邊、相信妳、願意繼續做妳朋友的人。 但其實我想說的只是一 人性本善,沒有人會想到在自己信任對方時 對方竟然會越界。 性騷擾這種事 往往是被害者被反怪穿太少、給人機會、自己不小心 但被傷害的人,從來就不是加害者可以評論的對象 順帶一提 最近在Threads上看到一些在討論曖昧跟交友的內容,好像去誰家休息、聊天、喝酒就被當成同意任何行為, 而有些留言卻在檢討被害者 同意與尊重不是基本嗎? 男女、女女、男男都是吧 最後我想說的只有_ 想念祢 也希望這世界對願意說出真相的人 可以多一點理解。 #心情# #思念# #回忆# #尊重# #纪念#
1
3
0
評論
發送
2
2
1
沒有更多了